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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405609889今天小麦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张家港成立分公司的条件及资料,提供给大家参考。
一、张家港成立分公司的条件
1、设立分公司必须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,以总公司名来进行命名;
2、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;
3、分公司不能拥有法人资格,它只能作为一个总公司在注册地外设立的经营机构。
二、张家港成立分公司的资料
1、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2、公章原件;
3、总公司公司章程调档;
4、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;
5、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(独立核算的分公司);
6、房产证复印件,租赁合同原件,房产登记信息表(实地注册的分公司)。
以上就是小麦小编整理介绍的,张家港成立分公司的条件及资料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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